目前,因發泡水泥板在防火、導熱系數等方面的優勢,逐漸被建設、設計單位采用作為
外墻外保溫材料,部分工程已開始施工使用。近期,我站對采用該系統的部分工程進行了專
項的檢查、調研,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問題:
1、施工、監理及建設單位對水泥發泡板的相關性能指標不了解。根據蘇
JG/T041-2011
《復合發泡水泥板外墻外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》的規定,水泥發泡板分
Ⅰ型、Ⅱ型,該兩
種型號在干密度、導熱系數、抗壓強度指標有區分。建設、監理及施工單位采購時必須根據
設計要求采購,一般情況下,設計單位都會采用導熱系數較小的Ⅱ型產品,因此,施工、監
理在進場材料驗收及見證取樣送檢時必須核對相關質保資料,
在送檢時必須注明型號。
其次,
在送檢粘結砂漿、抗裂(抹面)砂漿時,必須注明用于發泡水泥板系統。
2、由于發泡水泥板通常尺寸為
300*300mm
,單塊面積較小,因此接縫較多,對板面平整
度的控制增加一定的難度,從有的工程最終外墻效果看,外墻平整度不是很理想。因此,從
墻體基層處理及粘結過程都應該嚴格加以控制,
抹面砂漿不宜過薄,
應滿足規范及施工技術
要求。
3、水泥發泡板質地較脆,在運輸、拆卸及施工過程中易碎,破損率較高。因此,在施
工過程中,應格外注意保護工作,斷板、碎板不宜上墻。
4、按照住宅工程質量通病控制標準的要求,基層墻體上應設置一道防水砂漿。
對于無錫地區來說,發泡水泥板系統是一個新的外墻保溫系統,大部分施工、監理單位
都是首次接觸,在正式施工使用前,應要求系統供應商進行技術交底,熟悉相關驗收規范及
施工技術標準,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、監理細則,并且做好樣板開道工作,經各方確認后方
可大面積進行施工。